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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光伏产业保障措施及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10-05-17 16:31:05

(一)加强组织领导

    新余市委、市政府已把发展光伏产业作为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的“一号工程”,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光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光伏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为光伏产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组织编制了光伏工业发展近期规划,明确光伏产业主要任务、阶段目标和发展重点,引导光伏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一是对光伏企业制定了更优惠的税收奖励政策,光伏企业投产后上缴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第一年至第二年按100%、第三年至第八年按50%奖励给企业,上缴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二年按50%、后三年按25%奖励给企业;二是设立了光伏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政府每年从全市光伏企业产生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中安排10%的资金,作为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光伏企业的项目建设、关键技术攻关、人才引进和培训、新产品的研发等;三是对光伏产业企业新建或扩建技术改造项目,优先安排争取国债、技改财政贴息及其它专项资金支持;四是对外向型光伏企业实行出口奖励、补贴等。

(三)加快投融资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了以政府资金为引导,企业资金、社会资金、民间资金、国外资金为主体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广泛吸纳风险投资机构和风险资本进入光伏企业;二是引导金融企业和投资机构对光伏产业项目降低门槛,优先提供贷款支持;三是成立了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帮助光伏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在资产重组、优化配置、财务管理等方面提供协调服务和上市辅导,除已支持赛维LDK公司在美国纽交所上市外,还将在未来2—3年内重点支持天能电力、中材高新等光伏企业在海内外上市,力争到2010年新增3家以上光伏上市企业。

(四)加快人才培养及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一是已成立了新余高专与江西赛维公司联合办学领导小组,创建了世界首个光伏产业专业人才培养基地——赛维班,采取“订单式”培养与定向培训两种模式,实现教学与生产同步,实习与就业联体;正在规划筹建太阳能技术学院,积极组织申报建设国家级光伏工程研究中心,设立博士后工作站。二是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光伏产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并制订一系列扶持政策使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对引进的人才除给予创业资助资金奖励和个人所得税奖励返还外,其配偶及子女在工作和入学等方面将给予妥善安排。三是引导和调整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方向,重点培养光伏产业一线急需的中、低层次技术操作人员,免费为企业定向培训、推荐、输送各类普通员工,并对相关技术工人的培训给予适当补贴。四是鼓励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院校合作,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尽快建成企业的核心团队。

(五)做好用地、用电保障

    已高起点、高标准规划5万亩用地用于发展光伏产业,其中3万亩建设光伏硅材料产业基地,1万亩建设硅片切割产业基地,1万亩建设光伏下游项目、应用产品及辅助材料产业基地。对入园的光伏项目,尤其是世界知名企业或投资额大的光伏产业项目,优先列入用地计划,优先办理审批,确保用地需求。园内水电设施齐全,已有1座220KV变电站、2座110KV公用变电站和2座110KV用户变电站,在建或即将开工建设1座500KV变电站、2座220KV变电站、2座110KV公用变电站和和2座110KV用户变电站,电力资源充裕,且价格相对便宜。

(六)加快太阳能示范应用步伐

    一是已启动在市内主要道路采用太阳能路灯照明建设工程,设立太阳能交通信号灯、太阳能户外广告牌等。二是以政府为主导建设一批示范性小区、示范性道路、示范性小型太阳能电站,引导鼓励全社会应用太阳能光伏电池,支持本地光伏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商兴建太阳能住宅、太阳能小区。三是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意义和科普功效的应用工程,引导和推动光伏产品的普及应用。

主办单位:新余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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