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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1-12-06 09:14:42

  国家级别,规划面积38.6平方公里。重点发展领域是:区内以工业项目为主、吸收外资为主、出口为主和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生物工程技术、光电一体化技术和新材料技术为招商引资的重点,努力建设为电子信息技术等产业群体。

  湖南省长沙经济开发区位于长沙东郊与长沙县接壤处,319国道与107国道的京珠高速公路交会点,在规则建设中的长沙县县城区内。距长沙市中心区和火车站8公里,距飞机场8公里。特别招商区总规则面积20平方公里,第一期开发面积14平方公里。目前已成型主干道28条。21层邮电大楼提供10万门程控电话,其电讯与长沙市并网运行,IDD直通电话、电传、图文传真、无线电传呼、移动电话通讯联通世界各地。日供饮用水10万吨,日供电240万度。开发区鼓励工业、高新技术及服务业的投入,以引进外资为主,特别为在区内投资兴办微电子技术、新材料、生物工程技术、信息通讯技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提供方便条件。亦欢迎外商投资者自带项目对开发区内的土地进行成片开发。

  开发区内企业按15%税率徵收所得税。

  开发区对区内企业徵收合理的综合统一费,此外不再徵收其它任何名目的费用。

  开发区对进入该区的企业,以比同类可比地块优惠20%的价格提供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区内严禁炒卖土地。

  开发区的管理体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遵循"高效、精简、服务、保护"的原则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成立管理委员会,由管理委员会对开发区内的企业进行相对独立的、封闭式的管理、对于区内企业,管委会是唯一的政府管理机关,区外的各级管理部门或机构不直接对区内企业进行管理。管委会以"服务为企业、管理为企业、保护为企业"的宗旨,设置法律保障及服务机构,包括法庭、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劳资仲裁机构等;设置社会服务机构包括金融、保险、人才劳务市场,海外咨询服务机构及其它公益事业机构等。

湖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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