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力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发布时间:2020-10-19 12:17:47
为恢复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让人民群众“买到肉、买到好肉、买到便宜肉”,市委市政府积极落实中央和省里有关政策,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出台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引进大型畜牧集团落户等措施,全力稳定全市生猪生产,有效保障市场供应。
目前,我市共有生猪养殖场209家,生猪生产能力可达118万头。全市新(扩)建养猪场(小区)28家,预计新增产能97.9万头,全部竣工投产后,全市生猪出栏可达200万头以上。
为大力推动生猪复产增养政策落实落地,各县区政府下达了生猪生产目标任务,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健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推进生猪复产增养、保障肉类市场供应安全、加强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等方面进行全面部署,大力推进生猪复产增养行动计划。市县(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协调自然资源部门落实保障生猪生产发展用地,协调林业部门解决新建养猪场林地指标,配合生态环境部门规范禁养区划定与管理,加快生猪养殖项目环评审批,协调对接市金融保险机构落实各项金融保险扶持生猪生产政策,确保各项扶持生猪生产政策落实落地。全市统一部署,层层压实,属地管理,全面推进全市生猪复产增养。
今年以来,我市举办了两期非洲猪瘟防控与生猪复产增养专题技术培训班,邀请省内外专家授课,培训养殖户及畜牧兽医系统人员150人次。通过培训,渝水区、分宜县、高新区等地养殖户复产增养积极性明显提高。按照全市生猪养殖总体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严格落实生猪养殖“三区”划分规定的基础上,支持养殖场(户)新(扩)建规模养殖场,简化联合审批手续。各县(区)建立联审联验工作机制,实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发改、林业、水利建设等7家集中联审,申请人递交完整审批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此外,我市全面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加强生猪调运监管,所有拖运生猪车辆必须备案登记,安装车辆定位系统,及时上报生猪运输情况表。全面做好消毒灭源工作,督导全市生猪养殖场、农贸市场、生猪散养户等重点场所开展消毒灭源工作,有效消灭疫病病原,鼓励现有养猪场升级改造,提高生物安全等级水平。
县区畜牧兽医部门按照各自负责区域落实排查职责,全面排查非洲猪瘟疫情。定期组织复养培训,印发防控技术、复产技术等各类技术资料,指导养殖场在确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复产增养。加强病死猪及猪肉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督,建立完善举报制度,组织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收购、贩运、销售、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
面对生猪生产的新形势,我市积极与温氏集团、双胞胎集团等大型养殖企业对接洽谈,力促大型生猪养殖加工企业落户我市,发挥其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等优势,支持其新建或合并,引领养殖场(户)改造提升,新建、改扩建一批标准化现代养殖企业。
(来源: http://www.newsxy.com/" \t "_blank新余新闻网 作者:记者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