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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目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发布时间:2020-11-09 10:04:46
2019年,我市孔目江流域内的5个乡镇因为河流水质管得好共获奖励1000万元。经检测,2019年,孔目江流域内的9个监测断面基本上长期稳定在地表水Ⅱ类水质,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提高。
  孔目江是我市母亲河,流经一县三区,整个流域涉及总人口24.53万人,起点位于分宜县洞村乡程家坊村、蛇咀村,终点位于渝水区城北街道办事处,为新余市第四水厂饮用水源地,供水人口约40万人。保护好孔目江一江碧水,是社会各界和老百姓都十分关注的一个问题。
  为改善生态环境,落实环境质量责任制,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改善和保护孔目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我市于2016年9月制定《新余市孔目江流域水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对孔目江流域内的分宜县洞村乡、仙女湖区欧里镇、渝水区城北办等8个乡(镇、办)实行水生态补偿考核。其做法是将孔目江水质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作为补偿资金分配的主要因素,同时考虑水量因素,贯彻“谁污染谁治理、谁保护谁受益”的工作思路,采取以改善或保护孔目江流域水质的项目资金补偿替代直接现金补偿的方式,对破坏水环境的乡镇征收污染补偿资金,对水质状况较好、水生态保护贡献大的乡镇给予补偿,获得补偿的乡镇只能将资金专项用于水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平衡乡镇财力。
  水生态补偿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部门共同实施。其中市水利局负责提供考核断面的水量数据,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孔目江支流及各乡镇考核断面的水质监测、核定、上报,市发改委负责收集数据并核算污染补偿资金,并商市财政局提出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方案;市财政局负责生态补偿资金的筹措及管理。各乡镇通过市财政转移支付方式获得的生态补偿资金具体数额,需依据其考核断面出入境水质的污染程度和全流域征收的污染补偿资金等因素确定。
  据悉,2017年~2019年,我市共安排3200万元奖励资金,专门用于补偿分宜县双林镇孔目江流域生态修复工程、仙女湖观巢镇垃圾处理设施标准化建设工程、渝水区下村镇生态环境改造提升项目等18个水环境整治项目建设。
  (来源: http://www.newsxy.com/" \t "_blank新余新闻网 作者:通讯员何绍辉 赖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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