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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办照程序

发布时间:2008-07-23 14:25:13
开业登记须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报告

2、经营者就业状况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3、场地使用证明(偏远地区居民自建房屋,没有房产证的,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证明)。

4、填写开业登记表

5、特殊行业按有关规定提交特行证(如从事饮食业的须提交卫生许可证)。

变更登记须提交文件、证件

1、申请报告

2、填写变更表

3、按变更事项提交有关材料(如变更经营地址须提交场地使用证明)

歇业登记须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报告

2、填写歇业表

3、收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如刻有印章一并收回

验照须提交的文件、证件

1、填写验照登记表

2、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

3、携带全年交纳管理费发票

 
对临时执照的核发

    工商所对没有固定经营场所或经营场所使用期限不到1年的个体户核发临时营业执照。申办临时营业执照提交的文件、证件,除经营场地所使用期限不同外,其他均与长期营业执照条件相同。

收费标准

1、开业登记费:20元

2、副本工本费:3元

3、变更费:10元

4、补证费:10元

5、换证费:20元

6、年检贴花(每张):0.5元
 
 

云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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