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饶市委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社会各界人士招商引资的奖励办法》(摘要)

发布时间:2010-05-24 11:13:23

3、奖励标准:

    (1)引进市外资金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按实际进资额的2.5‰给予奖励;
    (2)引进市外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含1亿元),按实际进资额的3‰给予奖励;
    (3)引进市外资金在1亿元以上,按实际进资额的3.5‰给予奖励。

主办单位: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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