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邀请外国人来赣流程图

发布时间:2010-05-24 12:45:01
办事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派遣临时出国人员和邀请外国人员来华审批权限的办法》

办事条件

  需提供的材料: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公安部门审查合格的邀请外国人员来赣申报、审批表

办事时限 

  三个工作日(特事特办);审核结果及时通知申办者,审核责任为行政处分
责任部门 

  省外事侨办

办事地点 

  江西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联系方式 

  0791-6266331

主办单位: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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