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鼓励外商参与改造嫁接国有企业,更多地投资公路、桥梁、城市和基础设施和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勘探和开发、农业开发和农产品加工项目开发、风景名胜区设施建设、旅游景点开发和经营。
5、把经济发展环境整治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充实力量,切实抓好投诉中心的工作,向社会公布投诉中心电话,及时受理投资者投资者颁发权益证书,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可按权益证书标明的领导和投诉中心的电话及时投诉。坚决整治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乱检查,对准予收费的项目,实行交费登记卡和收费许可证制度,有关部门不得以收费为目的进行检查,禁止行政执法部门下达罚没收入任务。除安全检查外,同一部门不得对企业进行多级重复检查,同一事项各部门不得在同一年度内重复检查。对顶风违纪或吃拿卡要、敲诈勒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造成严重后果、给社会带来一定影响的,要从严惩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要进一步改革外商投资项目审批制度,简化审批环节,除国家明确规定必须前置审批的外,一律实行登记备案制。审批部门必须公开办事程序、办批条件和审批制度,承诺办事时限,推行“工商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联合审批制度。完善办证中心职能,实行一站审批、一条龙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
主办单位: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华夏经纬网络信息中心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