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应提交的文件
1.主管部门提供的申请文件
2.项目建议书及计委或经贸委批件
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计委或经贸委批件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企业名称登记核定通知书
5.投资各方的合法开业证明
6.投资外方的资信证明
7.投资各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企业合同、章程
8.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董事会成员委派书,正、副总经理聘任书和上述人员的身分证明
9.核发的全国组织机构代码
10.企业使用地场的有效证明
(二)申办外商独资企业应提交的文件
1.投资者委托代理中介机构提供的申请报告
2.投资者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外资企业申请表
3.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
4.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核发的企业名称登记核定通知书
7.投资者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企业章程
8.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董事会成员委派书,正、副总经理聘任书和上述人员的身份证明
9.核发的全国组织机构代码
10.企业使用场地有效证明
11.投资者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
12.外汇收支平衡计划。
主办单位:景德镇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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