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计 |
21.6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2、公务接待费(含对台专项经费18万) |
19.2 |
3、公务用车费 |
2.4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4 |
(2) 公务用车购置 |
0 |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经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景德镇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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