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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2015年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9-24 16:26:22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意见》(遂府函[2012]113号)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遂府办函[2013]177号),2015年,遂宁市台办推出公共服务项目1个,购买服务资金总额为8万元。现公告如下:

  一、购买项目

  1.购买社会组织为志超科技(遂宁)有限公司等37家台资企业提供期限为1年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1个,资金8万元。

  2. 派驻一名工作人员常驻市台办协助工作,负责日常法律咨询及接件等工作。

  二、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向市台办申请:

  1.社会信誉良好,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和行业处罚。    2.住所地为市城区的具备提供法律服务相关业务资质的律师事务所。

  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遂宁市台办负责实施。遂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负责参与投标社会组织的资质审核。

  三、申报流程

  (一)公示公告:市台办通过遂宁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遂宁民间网、市台办《活力遂宁》网页向社会发布项目公告。

  (二)项目申请:有意参与的社会组织在2015年9月30日前直接向市台办申请。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及资质审核文件)必须于项目申报周期内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三)评审立项:市台办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项目的规范性、可行性及预期目标进行评审,汇总后报送项目办公室。通过评审的项目由项目领导小组批准立项,并预拨项目资金60%。

  (四)项目实施:项目执行单位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不得调整。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报经市台办批准。项目完成情况将与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评估、表彰奖励、行政处罚相结合。

  相关表格和项目管理办法请登录遂宁民政网社会组织栏(http://www.scsnmz.gov.cn/index.asp)或遂宁民间网办事服务栏(/)下载。

  项目申报地址:遂宁市台办(河东环岛商务中心5516室)

  联系电话:0825-5899065(联系人 :唐鑫)

  遂宁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

 

主办单位:遂宁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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