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籍内乡县的赵女士,于2002年与台湾籍的李先生结婚,2006年3月生下一儿子。前年李先生因病不幸去世,现赵女士和儿子准备到卧龙区投亲定居,为儿子入小学插班学习到区台办请求帮助。
最近,区台办接待赵女士和亲戚来访,了解情况后,对台胞子女上学问题非常重视,区台办同志让赵女士提供了本身份证明、家庭情况说明和孩子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为其请求的事情积极展开工作。为尽快协调解决赵女士孩子入学问题,区台办的同志及时与区教育部门联系沟通。区教体局普教科的同志对安排台胞子女在我区就读也十分重视,表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政策给予解决。区台办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台湾子女在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工作的若干意见》(〔2008〕14号)中“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原则,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就赵女士孩子就读我区有关小学进行了妥善安排。区台办真心为台胞服务,让赵女士及儿子亲身感受到台办就是台胞的“娘家”。赵女士对区统战部、区台办、区教体局的关心和帮助表示了真诚感谢。
卧龙区台办
2018年7月16日
主办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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