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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台胞实现医保同等待遇

发布时间:2022-08-04 09:17:14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央惠台“31条措施”以及我省惠台“75条措施”落细落实,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惠台“51条措施”,为在保山创业、生活、学习的台胞逐步落实与保山居民同等待遇提供了保障。

  近两年来,我市各有关部门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提当,积极为在保山生活的台胞办实事、解难事。如:免费为台胞台商接种新冠疫苗,为两岸姻家庭成员往来提供便利等等。

工作人员发放社保卡

  2022年,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我市有3位台胞顺利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理了社会保障卡,这在我市尚属首次。目前,已有两位台胞先后生病住院,报账程序和报账比例与保山居民完全一致。两位台胞均表示,出院只用结算自己应付的部分,非常方便,而且报账金额完全超出预期,大大的减轻了自己的经济负担,既感到惊喜更感到温暖。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各有关部门将一如既往的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将各级惠台措施落实落细,为台胞台商做好服务,与广大台胞共谋发展,共享荣耀,共创未来!(保山市委台办赵春丽)


云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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