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 汪希豪 汪照
民以食为天。饮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保证。至于吃什么?喝什么?怎么吃?怎么喝?既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制约,又与人们的生活环境以及文化背景息息相关。西溪(今歙县郑村镇)人的饮食习俗具有以下特点:
(一)开门七事 轻醋重茶
俗话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宋代陶毂《清异录·馔馐》称:“酱,八珍主人;醋,食总管也。”醋在我国南北朝时被人们视为贵重奢侈品。官员、名士之间宴请,把有无醋作调料视为档次高低的一条标准。然而在西溪人的饮食生活中,“醋”是靠边站的,对于“吃醋”,当地很多人终生不染指,尤其是那些幼承庭训,恪守“三从四德”的妇女。原来“吃醋”这个词比喻产生嫉妒情绪(多指男女关系)。难怪生活在理学之邦徽州歙县的西溪妇女对“吃醋”避之唯恐不及。程朱理学宣扬“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洁白之身一旦进入醋缸岂不成为众矢之的?女主内,男主外。家庭主妇不食醋,餐桌上不见醋,成为常态。笔者从小到大,在老家始终没有在餐桌上见到这位“食总管”。后来离开家乡,参加工作,独立生活,才从理性上认识醋,接受醋。
至于茶,其境遇就大不同了。清晨,家中大门尚未打开,主人首先忙碌的就是烧开水,然后沏茶。敞开大门,有朋自远方来,请坐,奉茶,忙不迭。暑热天气,外出劳作,首先得把一个称之为“茶筒”(由一截粗毛竹加工成的盛茶器具)灌满凉茶,心里方才踏实。西溪人称呼焙干的盐水煮笋为茶笋,称糖果、糕点之类零食为茶点。我国旧时习俗,娶妻多用茶为聘礼,称下聘为下茶,称受聘为受茶。“三茶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都具备才算明媒正娶(旧时指经媒人说合,父母同意并以传统仪式迎娶的正式婚姻)。西溪人恪守古礼。可见茶在西溪人心目中何等得宠。
(二)食不厌精 脍不厌细
西溪村是稻谷主产区。村民一日三餐都吃大米。通常是婚丧大事或节日,早餐才由大米粥改成面条。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为了防治血吸虫病,不少水田改成旱地。稻谷产量减少,依照当时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农民的口粮不能全部提供稻谷,便以山芋、玉米替补。补偿标准为一斤稻谷折合五斤山芋或二斤半玉米面。此标准不算低,但无人乐意主动接受粗粮。一斤稻谷加工成糙米大约七成,加工成精米六成半不到。村民都要加工成精米吃。按当前市场行情,一斤精米的价格在二元五角左右,五斤山芋或二斤半玉米面的价格在七元左右。无论从经济角度或营养角度说,选择粗粮都是明智的,然而西溪人并不如此。
西溪人吃猪肉,往往将猪肉加工成肉丝或肉片,并将其他素菜掺杂其中做成菜肴,称之为某某炒肉丝、某某炒肉片。尤其喜欢将猪肉剁碎搀和豆腐、淀粉做成肉圆,并用油炸。腊月里家家户户为过年都要煎一菜篮肉圆,炒一大钵冬笋、豆干为佐料的肉丝存放备用。
(三)讲究“戒嘴”相沿成俗中药有所谓“十八反”、“十九畏”之说,它讲的是用药禁忌。药食同源。西溪人讲究戒嘴,特别是妊娠妇女在妊娠过程中及坐月子时期。戒嘴有的具有科学道理,如水肿不宜吃盐,胃病泛酸不宜吃醋,麻疹初期忌食油腻酸涩物品,疮痈肿毒要忌羊肉、鳖、虾等物,发热不宜吃辛辣油腻,腹泻不宜食生冷瓜果,消化不良要忌油炸质坚食物,失眠不要饮浓茶,柿子和山芋同时吃易得柿结石病,“秽饭、馁肉、臭鱼,食之皆伤人”等等。但也有些属于非科学乃至无稽之谈,如“妊娠不可食兔肉”,否则生下的孩子会出现唇裂(兔唇),孕妇食姜生下的孩子会成为六指等等。西溪许多人对祖辈传下来的古训很少怀疑,抵触。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作为准母亲或母亲,为了宝宝的安康,她们从不为戒嘴唉声叹气。
(四)雅俗一体 崇尚偶数
同一种饮料或食物,在不同情境下,西溪人赋予它不同名称,就像人们有乳名、学名,长大后又有字、号那样。比如鸡蛋平日称呼鸡子,而母亲哄宝宝吃鸡蛋时则昵称gaogao,农历正月亲友上门拜年劝吃鸡蛋,则尊称元宝。当来客吃完一个,还要求对方再吃一个,谓之双元宝。同样的吃面条,在农历正月称呼吃长寿面,长辈老人去世又称吃老人面,而年轻人结婚则称吃喜面。腊月里家家户户自行加工的米馃,称呼寿桃;普通农家菜菠菜煮豆腐则附会传说称其为“红嘴绿鹦哥,青丝白玉版”。
在数字运用上,西溪人崇尚偶数。送礼必成双。宴请来客的规格有四个碗、四碗四(四碗四盘)、八个碗、八碗八、十碗十六等。吃饭的方桌谓之四仙桌、八仙桌。至于谢神、祭祖则又世上冥间有别。西溪善继堂的济川公为后人留下一份《祭祀备忘录》,上面写道:“二月初一夜:接土地(菩萨),设香烛,神衣三身,供枣、栗、茶三樽,酒三樽,三牲一副(糕、面、寿桃),备纸、箔、火炮。”“中元十四日下午,祀祖,备素菜七样,饭一簋,香、烛、纸、箔、冥衣。”可见适用于另一个世界的又是奇数。
信息来源:黄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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