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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司法厅多措并举 让高质量法律服务“人人可享”

发布时间:2024-07-15 19:24:01

7月13日下午,在云南省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场发布会上,云南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陈洪涛表示,近年来,省司法厅在打造便民服务平台、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推进服务资源均衡发展、提升服务能力水平等方面取得较大成效。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自2016年以来,云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遵循“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工作思路,全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云南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截至目前,全省建成规范化实体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1.6万个,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注册用户达78万余人,累计访问2252万人次,提供法律咨询267万人次,人民满意率达99.36%;建成12348热线平台,提供“7天×24小时”不间断接线服务,年接听量达到32万人次。

围绕“一条主干、四张网”的建设模式,推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成功打造“云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简称“公法云”平台)。近年来,依托“公法云”平台持续打造“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互联网+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

坚持服务大局,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水平

持续深化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创新商事仲裁调解服务供给模式。改革创新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积极推动声像资料司法鉴定纳入我省资质认定。推动落实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现全省16个州(市)84个县(市)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并在昆明、红河、怒江三地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今年,为发挥法律援助保障经济困难行政复议申请人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推动法律援助与行政复议工作相衔接,在昆明、昭通、普洱开展行政复议法律援助流程试点工作,在德宏、普洱开展申诉和再审法律援助流程试点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制度的兜底和保障作用。

持续拓宽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渠道。公证执业区域实现全省一体化,22家大中型公证机构设立派出机构46个,优质公证服务资源覆盖至公证需求难以满足的9个州(市)和26个县(市、区)。开展远程视频公证进乡村,实现基层群众申办公证“就近办”。16家公证机构入选司法部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13家公证机构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形成具有云南特点的“五个参与”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开展赋强公证进驻法院工作,推广“重预防、强解纷、促分流”赋强公证云南模式。法律援助持续降槛扩面,不断扩宽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维权路。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云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持续优化“云南中小微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客户端,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淘宝”作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在全省国家级、沿边临港的30个产业园区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特色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进一步强化产业园区企业、涉外企业法律服务能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坚持服务为民,强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

省司法厅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职能优势,一是认真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推广公证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最多跑一次”,缩短办证时限。二是执行公证、法律援助证明材料清单制度,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针对特殊群体、特殊事项,通过线上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等方式把便民措施落到实处。三是扎实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强边固防 法治同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法律援助“1+1”等活动,努力让群众获得精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让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更加人人可享、人人可得,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云南网记者 张梅焕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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