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说明:执法检查组在台玻实地调研
为深入贯彻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切实维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扎实推动全市对台招商引资工作,9月24-25日,在市台办主任文勇陪同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纲昌率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该市《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金锋馥、吉源、台玻、华众、康师傅等5家台资企业。每到一家企业,秦纲昌一行都走进生产车间,察看工艺流程,了解产品性能,询问产值、销售收入、市场订单等生产经营情况,并与台商亲切交谈,详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认真听取台资企业负责人对贯彻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
25日,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在凤阳县召开了由县人大、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部分台资企业负责人参加的执法检查汇报会,听取了凤阳县政府就贯彻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实地调研和听取汇报,检查组对凤阳县贯彻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调研组指出,台胞投资保护工作是对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敏感性,直接关系到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台胞投资权益保护工作,宣传法律有特色,完善措施有重点,优化环境有亮点,在滁台资企业生产经营有序,发展势头良好,带动作用明显。
就继续做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工作,调研组要求,一要加强学习,提高对保护法贯彻落实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二要深入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保护法的知晓度,做到知法
、守法,用法律手段维护台商合法权益;三要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服务意识,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四是加强联系,利用台协会等平台,加强沟通与交流,增进情感;五是完善机制,不断完善台胞投资保护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努力提升台胞投资保护工作水平。
在开展执法检查前,市台办主任文勇就《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为检查组成员做了讲解辅导,并共同学习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
(滁州市台办 刘友春)
滁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