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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5-09-29 10:33:07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进富民强州新的实践上来,提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有力保障,现就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发展理念。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既是发展资源、发展形象、发展保证,也是软实力、生产力、竞争力。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意识,着力转变不适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抓软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坚持从每一件事做起,从每一个人做起,从每一个部门做起,切实做好整治和优化软环境工作。

  二、解决突出问题。我州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思想不够解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意识有待增强;行政审批环节较多、程序复杂,收费过多、标准过高;行政执法存在不公、随意问题,“四乱”现象禁而不绝;服务效率不高,“吃拿卡要”问题时有发生,干扰、阻碍项目建设情况经常出现。要认真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

  三、改进工作作风。各级各部门要围绕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改进机关和干部作风,坚持把服务作为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行使职能的基本要求,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发展服务。要切实解决干部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问题。严禁上班时间打牌、炒股,严禁干部本人及家属参与非法集资,严禁干部本人及家属参与开矿,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严禁办事拖拉推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以身作则,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表率。对投资重点项目建立绿色通道,实行项目审批委托办理制,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审批项目的范围、权限和要求,政务服务中心代办有关手续,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确保相关手续按承诺的时限办结。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招商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责任制,协调解决建设中的有关困难和问题。各职能部门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从引进、审批、建设到投产实行全程跟踪服务;有关监督部门对跟踪服务情况实行“监督卡”管理,加强督办。要清理完善现有政策,对有利于发展的政策予以保留,不利于发展的政策一律废止,需要完善的政策及时修改完善,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清理行政审批。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抓紧对现有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全面清理。依法设定、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收费项目,严格禁止以改变名称、拆分许可权、备案等方式变相恢复或新设许可项目。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职能部门都要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并限时办结,否则进行责任追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要实行联合审批,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完善电子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平台,实施电子审批,利用电子监察系统对各窗口行政审批各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增强行政审批透明度。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好政务公开目录,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扩大群众的知情权,保障群众的监督权。

  五、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禁乱收费。各级各部门要对现有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是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财政、物价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合法的收费项目,实施目录管理,并将收费项目、依据、范围、标准向社会公开。严格禁止巧立名目收费、超标准收费、超范围收费、搭车收费和重复收费。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上下限幅度的,一律确定并执行一个统一的标准。严禁乱罚款。执法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实施罚款,不准以罚代管。对于轻微违法或者初次违法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以批评教育为主,确实需要处罚的执行统一标准。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把行政处罚的弹性条款细化为具体的实施细则,做到“同错同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不准工作人员以口头形式告知企业罚款决定、罚款数额;不准罚款不开票据;不准部门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不准把罚没收入与个人奖励补贴挂钩。严禁乱摊派。各单位一律不得向企业或业主索要或变相索要赞助;一律不得强制企业或业主参加有收费性质的学习培训考察等活动;一律不得向企业或业主强行拉广告、征订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一律不得到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报销各种费用。严禁乱检查。各职能部门要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建立企业免检制度,对市场信誉好、经济效益佳、社会贡献大的企业给予一定期限的免检待遇;不允许随意对企业开展检查评比,不允许同一行政机关年内对同一企业进行重复检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整顿市场秩序。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形成全民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信息记录、披露系统,控制失信市场主体在市场运行。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破市场封锁和区域封锁,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或限制的领域外,所有竞争性领域一律对外开放。深入开展商业贿赂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济行为,反对不正当竞争,营造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依法打击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揽工程、堵门断路、无理取闹、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重点建设项目环境负总责,凡出现重大阻工等事件而又处理不力者,对主要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七、优化舆论环境。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舆论导向,围绕全州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建设项目,集中宣传报道一批服务经济发展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软环境建设宣传月”活动,组织执法部门深入重点企业和纳税大户开展调研和服务活动。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开设“聚焦软环境、合力促发展”专栏,宣传报道全州软环境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经验、做法,增强我州招商引资的吸引力。

  八、严肃查处案件。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因工作失职失责,造成所辖区域或部门出现严重损害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问题、出现严重问题不采取措施纠正且影响恶劣的,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公开处理和曝光一批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等“四乱”问题和司法不公、枉法裁判、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违纪行为。 对各种损害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行为,视情节首先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停职学习、调离工作岗位直至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依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施行政处分的暂行规定》(湘发〔2002〕10号),严肃查处;构成违法犯罪的,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打击。

  九、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效能告诫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努力提高行政效能,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建立健全评议机制,深入开展纳税人民主评议职能部门行风和机关干部作风民主评议活动,全面覆盖执法、执收和公共服务单位;建立健全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机制,定期开展视察活动,加大对各级各部门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组织部门的考核考察机制,在干部考核、考察中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严重损害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干部和责任者不能提拔重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的专门监督机制,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加快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建设,负责受理企业、个体经营者等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举报和投诉,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损害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行为;建立健全舆论监督机制,广泛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办好舆论监督栏目,对损害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十、加强组织领导。州委、州人民政府成立州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州纪委、监察局。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抓好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主体地位, 各部门要认真履责、“一把手”主抓,加强协调,相互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单位各负其责,干部群众广泛参与, 上下左右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州优化办、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发现的经验和问题及时总结通报,确保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切实推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确保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主办单位:湘西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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