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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0-10 09:47:25

  (一)机构名称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方针、政策和各项涉台法律、法规,结合本州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对台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2、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州直各单位和各县市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各单位、各县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方针政策情况。3、会同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协调对台经贸工作。4、负责全州与台湾在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交流与合作项目的指导与管理。5、检查、指导、督促州直和各县市做好台胞接待工作;接待来州的台湾中、上层人士;做好赴台人员的行前教育做工。6、组织指导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开展对台宣传和涉台教育。7、联络台湾中、上层人士,指导、管理并协调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的对台联络工作。8、调查研究台湾形式、两岸关系发展动向和全州对台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州委、州政府领导和上级对台部门汇报,提出对策建议。9、组织做好台胞遗产继承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台胞定居的审批报批工作。10、负责州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完成州委、州政府、上级台办交办的其他事项;做好州委统战部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  办领导              

  主   任:   何  杰   电  话:0743-8560198

    副 主 任:   彭大为  电  话:0743-8222621

  (四)内设机构

  综  合  科      电 话:0743-8222621

  经济联络科      电 话:0743-8222621

  (五)办公地点: 湖南省吉首市人民中路5号州委大院办公楼2楼

  邮政编码:416000

  传 真:0743-8222621

主办单位:湘西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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