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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总部(楼宇)经济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15-10-09 15:00:21

  项目内容:吉首市总部(楼宇)经济建设工作分三步进行建设。第一步,建设总部(楼宇)经济大楼—吉首武陵财富中心。武陵财富中心坐落于吉首市乾州新区CBD核心地段,寓于新城花园项目“双子星座”,是城市快速干道世纪大道与一环线的结合点,集写字楼、高级公寓、商业及文化休闲娱乐于一体。楼高19层,总面积2.2万平方米,已全面建设装修竣工,总投资7440万美元。武陵财富中心重点引进国内外500强企业、国内外知名中介结构及其他国内外规模企业进驻中心进行区域性结算业务、财务业务、投资业务、中介业务、基金业务等。 

  第二步,建设总部(楼宇)经济别墅群——吉首武陵财富别墅群。位于吉首经济新区世纪大道北端,占地200多亩,单体别墅120栋,总面积近4万平方米,总投资3.4亿美元元,已全面完成主体工程,进入装修阶段。武陵财富别墅群重点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的研发机构、孵化基地、IT业务、创意设计、动漫产业、投融资机构及其他业务。 

  第三步,建设总部(楼宇)经济园区——吉首矮寨总部(楼宇)经济园区。拟选址于矮寨镇坡头公园,其轴心打造成为园林式山水主题总部(楼宇)经济园,规划为酒店群、产业群、休闲体验群和民俗民族街区,即“三群一区”的国内外知名的CBD品牌,规划面积为10平方公里,总投资8亿美元。武陵总部(楼宇)园区重点引进实体企业进行投资,打造中国全生态文化总部基地、中国武陵山片区首个总部(楼宇)园区、中国西南地区首个区域性总部基地。 

  政策保障:出台了《吉首市发展总部经济若干政策意见(试行)》。 

  税收政策:在吉首市境内新办的总部企业,凡是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第一类鼓励类项目或以国家即将出台的《西部地区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按减15%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奖励政策:1、对在吉首投资设立的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实施奖励政策,奖励标准为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本级财政实得部分的50%。2、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建筑企业及房地产项目除外)实施奖励政策,奖励标准:引进当年,为产生税收市级实得部分的100%;第二个财政年度,为入库税收总额市级实得部分的50%;第三个财政年度,为入库税收总额市级实得部分的30%;第四个财政年度,为入库税收总额市级实得部分的20%;自第五个财政年度后,实行税收目标管理。 

  配套政策:支持引进的总部企业来吉首进行限售股减持交易。对承诺在吉首市经营期限不少于8年且依法经营的企业,针对企业高管及职工所持股份以法人股方式持有的特殊情况,对其高管及职工所持股份不重复征税。 

  总 投 资:12亿美元 

  合作方式:独资 合资 

  联系单位:中国武陵财富中心(中国湖南省湘西州吉首市乾州新区) 

  联 系 人: 杨世建 钟初和 陈筱岭 

  联系方式:13907435188 13407438619 18662585559 2769603756@qq.com 

主办单位:湘西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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