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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委台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10-25 10:30:02

州委台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台方针、政策和各项涉台法律、法规,负责拟订我州有关涉台事务的规定和实施办法。

2、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州直各单位和各县(市)的对台工作,检查各地、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方针、政策情况。

3、会同州政府有关部门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对台经贸工作和我州与台湾在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4、指导、检查、督促全州各地及有关部门做好台胞接待工作,负责接待来衡的台湾中、上层人士;联络台湾上层人士,指导、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台湾上层的联络工作。

5、负责我州居民因公(私)赴台的管理工作。

6、掌握我州对台经贸和台商投资项目情况,参与对台招商引资;负责台商身份认定和资信调查的咨询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台资企业的政策指导、服务及台商投诉的协调工作;指导、管理台资企业协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吸引台商来州投资的发展战略和重点项目。

7、负责台胞、台属来信来访和政策咨询工作;受理和协调州直相关部门处理台商、台胞、台属投诉案件及突发事件,维护台商台胞的合法权益。

8、督促、检查、指导涉台法律、法规执行落实情况和台商投诉案件处理,开展台商投诉协调工作经验、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工作。

9、组织、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开展对台宣传;管理来我州采访的台湾记者和新闻团体,审查州直各新闻单位涉台新闻报道负责向党内外干部、群众进行对台方针政策和涉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10、调查研究台湾形势、两岸关系发展动向和我州对台工作情况,提出对策建议。

11、组织、管理我州重大涉台活动,处理重大涉台事件。

12、负责州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3、承办上级台办和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 2017年末我办共有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编1人。年末实有人数10人;其中在职人员6人,退休人员4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三 州委台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情况。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39万元,其他收入8.9万元,本年收入195.2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09万元,本年支出192.6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76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7年一般预算财政拨款:186.39万元,财政支出合计1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4万元;项目支出75.86万元。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预算4.5万元,实际开支3.82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实际支出3.79万元。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总计13.47万元,其中办公费0.96万元、福利费8.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6万元。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11万元,实际支出0.49万元。主要用于电脑开支.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7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办严格按照财政局要求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工作,并圆满完成了全年财政绩效工作。2017年绩效评价结论:1、绩效评价得分情况。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投入绩效为13分,过程绩效为52分,产出及效率绩效为25.64分,总绩效为90.64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2、存在绩效问题1)年初编制的预算不够精确,导致年内预算追加较大,预算控制率较高和预算完成率较低,影响本部门评分及评价等次。(2)财务监督职能未能有效发挥。财务的工作限于业务发生后记账、算账、报账,对业务活动的前局事项,未参与到业务的决策和实施过程,与业务环节控制在一定程度上脱节,对单位重要事项的决策、实施过程和结果了解不详,未能对业务部门实施必要的财务控制和监督。(3)资产管控薄弱。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以后,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使用管理仍缺乏相关的内部控制,重购轻管现象比较普遍。

(二)存在不足:在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年初预算无法准确编制。

(三)下步打算由于年初预算的编制因本级财政财力原因不精确,根据财政要求,单位按财政制定的标准负责单位人员和公用经费的预算编制,预算规定的公用经费标准过低不能保证单位正常运转,使得单位年中要求财政追加预算,造成单位预算追加。因此,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

四、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州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州台办2017年决算.xls

主办单位:湘西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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