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双拥模范城
池州是革命老区,素有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池州军分区高度重视双拥工作,全市党政军民按照创建双拥模范城(县)要求,紧紧围绕国防和经济建设,建立健全双拥组织机构,强化双拥意识和国防观念,丰富双拥工作内涵,创新富有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的双拥工作新理念、新思路、新机制、新载体,双拥工作特色鲜明、重点突出、成效显著,双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全市呈现“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和谐局面,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驻池部队的现代化建设。
2007年、2011年相继获此殊荣,顺利实现了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
中国第一个生态经济示范区
1988年池州地区复建以来,地委、行署根据区情特点,在对国内外发展战略深入研究、池州地区发展出路不断探索的基础上,超前定位“以青山清水为本、走生态经济之路”的发展方针,把建设生态经济示范区作为发展方向上的高起点定位、发展方式上的战略性转变、发展时空上的跨世纪工程来着力实施。1996年12月,池州被国家环保局批准为全国唯一的“国家生态经济示范区”试点地区; 1999年12月,被国家环保总局正式批准为中国第一也是唯一的国家级生态经济示范区。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池州市情的最大特点是生态环境好、旅游资源丰富、境内处处山青水秀。“十一五”以来,我市按照“加快建设以九华山为龙头、主城区为中心、各县区为支撑的大旅游格局”发展思路,全面实施“大九华、大旅游、大产业”发展战略,加快以九华山为龙头的旅游开发。2006年10月,我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获高分通过,2007年初国家旅游局正式批准命名。
国家级园林城市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提升生活质量、打造宜居城市的现实要求。为充分彰显池州“城在山水中、山水在城中”的特色风貌,塑造池州“一城山水满城诗”的城市意境,促进池州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十一五”期间我市启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于2010年2月4日正式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
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
池州市是安徽省1996年公布的第二批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
池州市情的最大特点是生态环境好、旅游资源丰富、境内处处山青水秀。“十一五”以来,我市按照“加快建设以九华山为龙头、主城区为中心、各县区为支撑的大旅游格局”发展思路,全面实施“大九华、大旅游、大产业”发展战略,加快以九华山为龙头的旅游开发。2006年10月,我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获高分通过,2007年初国家旅游局正式批准命名。
池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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