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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废弃水综合利用项目

发布时间:2014-06-25 11:14:48

  一、项目建设的背景

  阜新市位于辽宁省西北部,东临沈阳、南靠锦州、西接朝阳、北与内蒙古毗邻。属辽河与大凌河流域上中游浅山丘陵区域,历史上属宜农地区。随着煤炭资源的逐渐枯竭,煤炭生产能力逐年下降,部分矿山关闭破产,再加上农业及其它产业尚未形成规模,从而使整个地区经济陷入低谷,阜新市面临着与全国资源城市相同的经济转型的艰巨任务。水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社会得以持续发展的保障。目前全世界有60%陆地面积水源不足,阜新市地处丘陵,蒸发量大大高于降水量,数年来的干旱缺雨,日益陈旧的给、送水网络,已经严重制约了阜新市经济的发展。然而,与其形成鲜明对照的是阜新矿区每年2800万吨矿井水白白流失,这是资源的极大浪费。国务院前副总理李岚清来阜新视察工作时还对我市建设节水型城市提出了具体要求,矿井水的开发利用迫在眉睫,它不仅充分保护利用资源,大大减少了矿井生产过程中的“废物”排放,还可作为阜新经济转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阜新经济发展提供水资源保证。本项目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提出建设的。该建设项目的实施,即可以降低煤矿成本,提高效益,减少环境污染,同时还能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搞好矿井废弃水处理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突破阜新战略、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落实国家节能减排要求的得力措施。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危机已对人类的生存和社会的发展构成威胁。国务院2007印发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从控制增量、加大投入、创新模式、完善政策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总体要求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本项目就是要保障本地区所产生的矿井废弃水全部达到饮用标准,确保矿山企业排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生态建设的要求。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150亩,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建设规模为年处理矿井废弃水2592万m3/d。

  四、投资估算及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计划总投资105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536万元,流动资金2000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实现销售收入4147.2万元,年上缴税金及附加319 万元,企业实现利润924.3万元。

  五、合作方式

  外商独资或合资、合作均可。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

  联 系 人:吴洪亮           

  联系电话:0418-8823859

主办单位:辽宁省阜新市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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