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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通过省国土资源厅论证

发布时间:2014-07-16 16:40:05

  2009年9月20日,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召开了《阜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论证会,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周远波、副巡视员刘瑛、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陈晓鹏、市政府副秘书长惠立忠等省市规划修编办20余人出席了会议。与会领导和专家听取了我市规划修编成果的汇报,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咨询,经认真讨论,原则通过规划大纲(2006-2020年),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与会领导和专家一致认为《阜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的编制过程中能够做到政府组织、部门协调、专家领衔、公众参与、科学决策,规划指导思想、规划目标明确,在做好与省级规划衔接的基础上体现阜新市地方特点,能够保障阜新转型中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整体质量较好。同时,根据阜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与会专家对规划大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农村居民点向规划型转变、矿业用地规划、土地沙化治理工程、耕地后备资源的利用等重大工程用地应站的更高、看的更远。市政府副秘书长惠立忠对专家组表示了感谢,感谢大家一直对阜新的支持和关注,并表示将按照省厅专家组的意见,坚持高标准的原则进一步对规划大纲做出修改。

  时间:2009-09-28 来源:国土局

主办单位:辽宁省阜新市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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