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市建委规划处制定了《服务产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方案规定: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加强城市规划编制、服务和管理工作,一般规划建设项目在接到批件后一周内给予答复和批复。较大项目15日内给予答复和批复。
2、认真贯彻《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坚持每周二、周四集体勘察制度,现场勘察后,必须当天由主管处长组织召开建设项目审查会议,条件成熟的在两个工作日内编制电子文件,报市规划委员会。
3、建设工程和放线,建设单位在各种建设手续齐全后申请工程放线时,经主管处长同意后,由主管处长组织有关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放线,并填写《建设工程管理纪实》。
4、在接到有关举报违法建设活动时,规划监察人员必须在一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当即做出处理决定。
5、在接待群众上访时,要态度和蔼,工作耐心,认真了解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必须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来源:市建委
主办单位:辽宁省阜新市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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