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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涉台结婚、诉讼离婚与遗产继承?

发布时间:2004-11-05 16:17:25

    涉台登记结婚需提供以下材料:1、大陆一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台湾一方身份证、户口簿、台胞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台湾一方提交单身证明一份;4、台湾一方提交三代无血亲关系证明一份;5、双方结婚照片4张。

    涉台诉讼离婚需提供以下材料:1、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2、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3、当事人双方身份证、台胞证、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三份。4、涉及子女抚养权须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5、涉及财产争议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财产拥有合法权的有关证明;6、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涉台遗产继承需提供以下材料:1、涉台亲属关系公证证明文件;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3、台湾关系人死亡证明;4、如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则须提交委托公证文书。

    海南省台湾同胞接待咨询服务中心将为您提供涉台结婚、诉讼离婚、遗产继承和民事纠纷等相关法律代理业务。

 

中共海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海南省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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