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琼台合作

省人大建议尽快制定办好试验区的配套措施

发布时间:2005-12-23 15:13:41

    12月20日上午,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台资企业投资开发情况视察组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视察意见时提出建议,尽快制定实施相关配套措施,办好海峡两岸(海南)农业合作试验区,加大琼台两地农业的交流与合作,并以此推动琼台两地少数民族文化经济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999年初,国务院台办、农业部、外经贸部批准,按照“一场七区”的项目和对台商的“七个鼓励支持”的政策,在海南建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以发挥海南的土地、气候、人力资源优势,以科技开发为依托,通过引进台湾的资金、良种、技术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开发新特优农产品。

  本月12日至16日,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省人大代表组成联合视察组,对我省台资企业投资开发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情况表明,我省有关部门对试验区建设的重视不够,当初提出的“七个鼓励支持”政策,即:试验区以免税等措施鼓励和支持台商发展热带高效农业;开展农业科研、教育、信息咨询;创办农副产品加工运销企业,参与农副产品市场建设;发展生态农业和节水农业;从事生物肥料、高效低毒农药、先进农业机械等引进和开发;从事农田水利、渔港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及荒山、荒地、荒水的开发利用;创办海、淡水养殖基地,在海南省注册公司发展中、深海捕捞业等,由于缺乏相关的配套措施,实施进展缓慢。而与海南试验区几乎同时设立的福州实验区,由于措施配套,目前发展已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代表们认为,台湾和海南同属亚热带,发展农业的条件相似,并有很强的互补性,琼台农业合作前景广阔。办好试验区,对海南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推动海南农业的发展将发挥非常巨大的作用。(邱大军)

 

中共海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海南省台湾事务办公室)

投搞信箱:swtzbxjc@hain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