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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台法律知识问答(一)

发布时间:2005-08-25 14:08:25

    主持人:熊侃

    1、涉台法律事务的概念

    涉台法律事务,是指含有涉台因素的法律事务。具体来说,即法律事务涉及海峡两岸,其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或事实等诸因素中至少有一个与台湾方面有联系,包括直接发生在两岸之间的法律事务,如两岸居民的婚姻、继承、贸易等事务;还包括间接发生但最终可追溯到台湾或归结于台湾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律事务,例如:台商通过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外国来祖国大陆投资发生纠纷,基于其资金最终来源于台湾地区、母公司在台湾或本人市台湾居民等因素,只要台商自己没有异议,也被视为涉台法律事务。

    2、涉台法律事务的性质

    涉台法律事务,是中国国内的特殊法律事务,而不是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间的涉外法律事务,不同于涉外法律事务。同时,涉台法律事务所特有的涉台因素,又使它区别于完全发生在中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直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其相互之间的法律事务。

    3、处理涉台法律文书需注意的问题

    在正式的涉台文书中,要注意正确使用法律用语。涉台法律事务是中国国内的特殊法律事务,一个中国原则不仅是制定涉台法律、法规的指导方针,也是处理各种具体涉台法律事务的首要原则。因此在撰写涉台法律文书时,必须正确使用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法律用语,不能使用带有“对等”含义的法律用语,如“两岸法律”、“大陆法律”与“台湾法律”,可称为“国家法律”与“台湾地区法规或规定”;也不能使用国际法上的专门用语,如“护照”、“引渡”、“文书认证”,应采用“有效身份证明或出入境证件”、“遣返遣送”、“查证”等。

 

中共海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海南省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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