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南新闻12月25日电(记者 王子谦) 记者25日从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国有资产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健全市场化运营方式,海南要求国有企业对标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遵守海南自贸港公平竞争秩序。
《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国有资产条例》(简称《条例》)于11月24日在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赵志东介绍,《条例》全面对标国企非歧视性待遇和商业考虑、透明度要求等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包括健全完善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在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并每年更新企业名单,依法向社会公布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要求国有企业购买、销售、投资等经营行为皆须基于“商业考虑”而做出。
赵志东说,《条例》还明确提出推动国有资本向公共服务、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应急保障等领域以及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海南自贸港重点产业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马咏华表示,海南将推动国有资本向特色产业集中,鼓励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国际合作。组建、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资本运作。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对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进行差异化管理。(完)
中共海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海南省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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