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陈美如 通讯员唐昌婷
近日,海口市在全省率先印发《海口市美丽海湾巡查工作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
作为海南省首部专门针对美丽海湾建设的系统化巡查管理制度,《制度》的出台填补了我省美丽海湾巡查管理领域的制度空白,标志着海口在海湾生态治理领域再次迈出先行先试的关键步伐,为全省乃至全国美丽海湾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海口经验”,也是落实美丽中国建设“推进海湾生态保护修复”要求的具体实践。
近年来,海口湾、东寨港湾、新海湾三大海湾近岸海域国控点位水质优良率达100%,海岸带垃圾清除全覆盖,红树林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修复,生物“活化石”中华鲎重现滩涂,海湾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此外,海口湾入选2023年全国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和获评省级美丽海湾;东寨港湾、新海湾2024年获评省级美丽海湾,海口市率先成为全省首个全域省级美丽海湾城市,实现海洋生态保护从“单点突破”到“全域提升”的跨越。
在国际舞台上,海口市积极分享美丽海湾建设经验,先后在第二届联合国“海洋十年”区域会议等国际场合发声,向世界分享海口湾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经验;同时,通过世界地球日、环境日、海洋日等平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并在五源河湿地公园、假日海滩等重点区域设置特色宣传标识牌,推动美丽海湾理念深入人心,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生态治理新格局。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压实海湾保护责任,提升海湾治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下一步,海口将以《制度》为抓手,不断完善海湾生态保护修复机制,全力创建国家级全域美丽海湾,助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海南样板。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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