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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进入森林高火险期 多地发布森林禁火令

发布时间:2026-03-05 14:01:36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孙慧

  3月以来,海南进入森林高火险期,海口市、定安县、澄迈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等多个市县陆续发布森林禁火令。禁火期间,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禁火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森林高火险期是指在森林防火期内,因气候干燥、可燃物载量高、人为活动频繁等因素,导致森林火灾发生概率和蔓延风险显著增高的特定时间段。各地根据本地气候、物候及火险形势,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具体时段。按照《海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每年12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全省森林防火期,其中3月1日至5月31日为全省森林高火险期,在此期间,全省所有林区(含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和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均为禁火区,野外用火禁止命令发布期间,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按照《海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如有群众在禁火令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上述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相关部门还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并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据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和报备制度,在高火险时段对林区祭祀、农事、施工用火实施分类严管,指导市县在重点林区入口、国家公园出入口等关键点位设置临时检查站,严禁火种进山。在重要节假日、旅游高峰期时段,更是要紧盯三亚、乐东、东方、昌江、白沙、儋州等高火险市县及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区域,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必要时采取封山设卡等超常措施。今年,我省林业部门将坚持森林防火工作由阶段性向常态化转变,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指导各地加强涉林旅游景区、森林康养基地安全监管,督促经营主体落实防火责任。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中共海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海南省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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