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邱江华
我省科普工作者迎来重大政策利好。近日,省科协、省委人才发展局联合印发《海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标志着我省科普工作者正式纳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价体系,拥有了专属的职称晋升通道。
根据规定,科普专业职称分为科普资源创作和传播、科普研究两个方向,设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其中高级分设为副高级和正高级,对应名称依次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申报人须根据实际工作内容选择申报方向,其业绩成果应与申报方向保持一致。
评审条件明确了申报人员的范围,涵盖在省内机构和社会组织等专业从事科普管理、科普研究、科普创作、传播推广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包括展览策划、教育活动设计、展品研发、公众服务等岗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纳入申报范围。
值得关注的是,规定明确,对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前沿领域突破,在理论研究、科普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此外,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适当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已取得非科普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从事科普工作满1年,可申请转评同层级科普专业职称。
在业绩条件设置上,规定重点考察科普人员的创新能力、社会影响力以及服务公众的实效。申报各层级职称人员,在任现职期间,其每年科技志愿服务时长应达到以下标准:高级职称不少于50小时,中级职称不少于40小时、初级职称不少于30小时。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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