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邱江华
日前,海南省科协、省委人才发展局联合印发《海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这标志着我省科普工作者正式纳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价体系,拥有了专属的职称晋升通道,对于激发科普人才创新活力、推动海南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日,海南省科协对该文件进行详细解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条件?
科普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但长期以来,科普工作者面临“身份认同”和“职业发展”的双重困境——干的是专业技术活,却没有对口的职称系列可申报,许多长期耕耘在科普一线的优秀人才“有水平、没名分”。
此次出台的评审条件,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中央、省委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从制度层面明确承认了科普工作的专业性和独立价值,填补了我省科普专业职称评价体系的空白,让科普工作者拥有了官方“身份证”,真正实现了“干科普也能评职称、干好了也有好前途”。
二、哪些人能申报?
在海南专职从事自然科学普及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自由职业者均可申报。
具体包括:科普管理、科普研究、科普创作、科普传播推广(含新媒体、虚拟现实等)、科普展览策划、科普教育活动设计、科普展品研发、公众科普服务等岗位。
需要说明的是: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三、职称怎么设?
设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四个层级,对应名称分别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
申报时分两个方向:
(一)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方向:侧重展览策划、展品研发、科普创作、新媒体传播、科普活动实施等
(二)科普研究方向:侧重科普理论研究、政策咨询、标准制定、课题研究等
申报人须根据实际工作内容选择对应方向,业绩成果应与申报方向保持一致。
四、有哪些亮点?
(一)打破“唯论文”倾向
科普作品在主流媒体刊发并形成广泛传播,可替代核心期刊论文;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均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让干实事的人有通道,让评价标准更贴合科普工作的本质特点。这一突破性改革,充分体现了“干什么、评什么”的评价导向。
(二)认可多元成果价值
覆盖理论研究、展览策划、活动实施、作品创作、平台运营等多类实践成果,重点考察科普人员的创新能力、社会影响力以及服务公众的实效。无论您是深耕理论的“研究者”,还是活跃在一线的“传播者”,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评价路径。
(三)设立破格通道
取得重大贡献、在基层长期工作、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直接申报或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这一举措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开辟了“绿色通道”,真正实现“不拘一格降人才”。
(四)倾斜基层一线
在海口、三亚、儋州以外市县工作的基层人员,工作满20年可破格申报副高,满30年可破格申报正高,充分体现了对长期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的科普工作者的政策关怀。
(五)志愿服务纳入评价
在全国率先将科技志愿服务时长纳入职称评价体系,体现科普工作的公益属性和社会责任担当。这一做法在全国范围内走在前列,彰显了海南对科普工作社会价值的充分认可。
五、评审条件如何把握?
(一)基本条件
申报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恪守科研诚信
任现职期间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每年完成规定的科技志愿服务时长
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
(二)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各级职称,须具备相应学历和任职年限。具体如下:
研究实习员(初级)
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可直接初定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科普工作满1年,可直接初定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科普工作满3年,可直接初定
不具备规定学历,从事科普工作满5年(基层满4年),可申报评审
助理研究员(中级)
具备博士学位,可直接初定
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初级后从事科普工作满2年
具备本科或专科学历,取得初级后从事科普工作满4年
业绩特别突出者,符合破格条件可提前1年申报或不受学历限制
副研究员(副高级)
博士后出站,可直接认定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后从事科普工作满2年
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后从事科普工作满5年
业绩特别突出者,符合破格条件可提前1年申报或不受学历限制
研究员(正高级)
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高后从事科普工作满5年
业绩特别突出者,符合破格条件可提前1年申报或不受学历限制
(三)专业能力条件
同层级对专业能力提出梯度化要求:
初级:了解科普法律法规,具有基本的科普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
中级:具有一定的科普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实践能力,了解国内外科普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指导初级人员的能力
副高级:具有系统、扎实的科普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掌握国内外科普发展趋势,有较高的行业认可度,具有指导中级及以下人员的能力
正高级:具有全面系统的科普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精通科普政策法规,是本研究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具有指导副高级及以下人员的能力
(四)业绩条件
申报各层级职称,均须同时具备基础业绩和成果业绩:
基础业绩主要体现科普工作者的理论功底和研究能力,包括论文、著作、课题研究、政策咨询报告等,反映其对科普规律的把握和专业积累。
成果业绩主要体现科普工作者的实践能力和实际贡献,包括科普活动策划实施、科普作品创作、科普展览设计、科普平台运营、科普类获奖、科普相关专利等,反映其面向公众开展科普的成效和社会影响力。
各层级区分体现在:初级侧重“参与”,中级要求“独立或主要完成”,高级强调“主持和引领”。具体量化标准按层级逐步提高,申报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对照原文条款逐项核对。
六、能转评吗?
可以。已取得其他系列职称,从事科普满1年可申请转评同层级。转评满1年可申报晋升,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七、哪些情况不能申报?
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未结束,或处分影响期未满
学术不端(一票否决,3年内不得申报)
上年度申报未通过且无新业绩
发生重大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延迟3年申报)
年度考核不合格
八、什么时候申报?
科普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每年组织1次。具体申报时间、材料要求,请关注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官方网站通知公告。
《评审条件》的出台,是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科普人才评价机制的重要成果,也是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升全民科学素质的有力支撑。下一步,省科协将会同省委人才发展局,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发挥好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激励广大科普工作者担当作为、建功立业。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中共海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海南省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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