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洪旭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日发布通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我省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复核工作。4月25日至5月25日,我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和复核。
申报对象为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信部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其中,对本年度申请复核的“小巨人”企业,按照2022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对新申请的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2026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
企业线上填报地址为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报时间为2026年4月25日至5月25日。企业需按要求如实填报和上传有关材料,并于今年5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所在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通知要求,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对企业申报和复核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企业,向省工信厅推荐。省工信厅根据认定标准和有关要求,组织对推荐企业申报、复核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通过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新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与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对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推荐复核的,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需在初审意见函中说明原因。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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