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富国 通讯员 熊倩
“这哪是收电费,分明是把业主当‘韭菜’割!”在五指山市某小区业主群里,一条电费账单截图引发轩然大波。居民们围在电表箱前,指着物业张贴的收费通知议论纷纷——每度电收取0.76元的高价电费,高出电价标准的钱到底去哪了?
面对业主们的质疑,五指山市纪委监委迅速跟进。调查发现,该小区物业将公摊电费纳入日常电费,以0.76元/度的价格收取电费,高于0.61元/度的市电价格。收费标准的“模糊地带”被利用,分摊方式的不合理,不是简单的定价争议,而是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
电费缴纳连着群众的切身利益。五指山市纪委监委随即督促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推动问题整改。一方面,进行实地核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相关电价政策,责令物业立即整改;另一方面,约谈小区物业经理,要求其限期整改不合理收费问题,并在各楼栋安装公摊电费专用计量表。
经多轮督导推进,物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居民用电按0.61元/度标准收取,公摊电费通过专用电表单独计量,按季度据实核算后平摊至每户,彻底杜绝“搭车收费”现象。
针对此类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五指山市纪委监委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开展物业管理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发现并推动整改侵占公共收益、服务不到位等问题23个,处理12345投诉涉及物业领域问题1470个,处理满意率达97%,惠及居民7300余户。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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